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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课程建设实施方案
时间:2022-04-01 浏览:1528 发布部门:教务处

赤峰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课程建设实施方案

 

课程建设是学校教学基本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 是教学工作逐步走向规范化的重要措施,是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环节,是搞好专业建设的基础工作。为进一步加强课程建设,全面提高课程质量,使课程有力支撑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特制定本方案。

一、建设目标和思路

2022年3月启动建课,所有课程都要开展建设,计划到2024年底,完成本期课程建设任务。

(一)所有必修课程都必须建设成为合格课程,2022-2023年攻坚,2024年扫尾。

(二)在合格课程基础上,遴选15%的课程建设成为优质课程。

(三)在优质课程中遴选50%左右建设质量高、适合在线教学的课程,建设成为院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

(四)在本次建设的院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和以往学校建设的在线课程中,向自治区推荐区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

(五)坚持专业教学与课程思政相统一,各类课程均需把课程思政作为重要指标进行建设。学校每年评审10门左右课程思政示范课程(课程思政教育案例),合格课程以上均可申报。在院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中向自治区推荐区级示范课程、教育案例。

二、课程建设的内容

(一)开展教学队伍建设

1.遴选合适的课程负责人

每一门课程要选配一名负责人,在课程建设和教学中发挥牵头和示范作用。课程负责人要选择专业背景深厚、学识水平高、教学效果好、责任心强、有奉献精神的教师担任。3年内每个教师最多可担任2门课程的负责人。

2.建立结构合理的课程队伍

各教学单位要指导教研室做好现有专业各门课程未来3年师资需求测算,并以课程负责人为中心组建课程队伍,课程队伍要结构合理,校内校外结合、老中青比例适当。

3.加强教师培训

课程队伍每一名教师都要边建课边培训学习,要把建设成果应用于教学,整体提高教学水平。

(二)开展课程内容改革

1.制订、修订课程标准

(1)制定“课程标准”是课程建设的核心任务。要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对课程内容进行遴选和序化,以支撑课程目标的较好实现,并严格按课程标准模板要求对教学内容、教学设计、考试考核等进行科学合理的安排。

(2)课程思政是本次课程建设的重要内容,要和专业教学内容一同设计,并体现在课程标准、教案等教学文件中。

2.编写标准教案

(1)课程团队集体备课,在充分研讨基础上,采用分工合作的方式,编写出共享教案。

(2)编写教案要以课程标准为依据,以教材为基础,根据课程学时和人才培养目标精选、优化教材内容。同时,编写教案还要参考其他教学资料,不能照搬照抄教材。

(3)每个教案尽量根据不同专业的需要,附录多个案例、素材,供任课教师选用,以丰富课堂内容。

(4)原则上需采用学校统一的教案模板。实训课程及其他特殊课程可根据需要自行设计教案样式,但需保留我院教案模板的12个元素,并经开课院部批准使用。

3.选用、自编适合课程需要的教材

(1)课程团队要充分调研,选用最符合课程标准的教材;

(2)无合适教材,可探索自编教材,特别支持核心专业课程校企合作编写活页式、工作手册式、数字化教材。

(3)教材确定后尽量保持稳定,更换教材(不含版本升级)必须有充足的理由和严格的程序。

(三)开展教学方法手段改革

1.制作标准课件

(1)课程团队要依据教案按统一模板制作课件。

(2)课件要生动、形象,符合学情特点,与教学内容设计、过程设计、方法设计高度配合。

2.选用、制作适合教学内容的教具

尽量每次课程都有实物、仿真教具配合教学。课程团队要善于自己动手制作教具。

3.选用、创新适合学生实际的教学方法

(1)本次课程建设的一个重要任务,就是改革教学方式方法,实施学生愿意学、又能真正培养学生工作能力的教学方法。因此,必须把教学方法改革放到课程建设的重中之重。

(2)要广泛开展行动导向型教学,以学生为主体、教师为主导,以“学”为教学活动中心,积极调动学生的积极性。专业课程,特别是核心专业课程要探索建设“工作过程”导向的一体化课程,让学生在做中学、在学中做。

(3)要大力开展课程信息化改革,利用互联网手段,开展线上线下混合教学、线上辅助线下教学。

(四)开展考核标准、方式改革

1.制定合理的考核标准

(1)原则上应坚持《赤峰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成绩考核评定管理规定》的平时成绩与期末考核之比,同时也允许各门课程根据具体情况提出申请,改变比例。

(2)除知识和技能外,要把态度、信念、价值观、意志力等情感因素,组织、策划、沟通、协作、思辨等非智力素养,安全、规范、精益求精等工匠精神等纳入考核范围。

2.选用科学的考核方式

(1)深入推进教考分离,除题库命题外,可以探索实施专家命题、企业命题,客观评价学生学业水平。

(2)根据课程特点探索实行实践成果性、活动性、过程性考核。

(3)实施多元考核,开展学生自评、互评和企业评价。

3.建设、完善考试题库

根据上述改革需要,对现有考试题库进行升级维护,进一步增强考核的科学性。新设课程要尽快建立题库。

四、课程建设的实施

(一)合格课程建设

达到合格标准是课程建设的最基本要求,各专业必修课程必须全部达到合格要求。合格课程建设由各教学单位组织建设和验收,教务处对建设过程和验收结果进行抽查。

1.各二级院部应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师资配备工作的通知》要求,组建各门课程教学团队,配备好课程负责人。

2.各教学单位指导课程负责人制定“课程建设计划”,并成立工作专班,3月15日前对各门课程的建设计划进行审定。

3.各教学单位要在3月15日前召开课程建设动员大会,全面启动课程建设工作。课程建设是每位教师的重要职责,所有教师都必须积极参加课程建设。原则上不参加课程建设的,不能进入课程团队,不安排上课。

4.各教学单位每月检查调度一次课程建设进度和质量,对进展缓慢的课程,适时提醒、督促,问题严重的及时更换课程负责人。检查调度应建立台账,以备学校检查。

5.从2022年起,每年11月,二级院部开展合格课程验收。验收标准由教务处统一制定。各教学单位要严把质量关,达不到验收标准的坚决不予通过。

6.教务处将组织专家组对课程建设过程进行中期检查,对院部验收合格的课程进行质量抽查,检查、抽查比例不低于30%。教务处抽查出不合格课程达到二级院部验收合格课程的20%,未抽查的课程全部按不合格认定。

(二)优质课程建设

优质课程建设的目的是以合格课程建设为基础,使达到合格课程标准的课程进一步提高建设质量。优质课程建设要做到高起点、高标准要求,体现先进性和示范性,优质课程由学校和教学单位两级共同负责,重点建设。

1.院级优质课程实行教学单位建设、择优推荐、学校组织评审的建设方式。

2.首批院级优质课2022年12月底申报和评审,此后每年评审一次。优质课程由各教学单位填写“优质课程申报书”,统一向教务处申报。

3.申报的院级优质课程必须已开设3轮以上,课程资源网站已经建成,课程标准、教案、课件、题库、实验指导、参考文献目录等网络教学资源库上线。

4.此前学校评审通过的优质课程、精品课程均需重新建设,2024年底不能取得新的课程荣誉称号,原荣誉称号作废。

(三)线上精品课程

1.建设院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和遴选推荐自治区精品在线开放课程是为落实我院“提质培优行动计划”,完成我院承接的自治区教育厅建设任务,加快学校教学息化建设,实现优质课程资源共享而开展的教学建设项目。

2.申报成为院级线上精品课程必须通过院级优质课验收,并基本符合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内蒙古自治区高等学校在线开放课程立项建设工作的通知》中“课程要求”。申报程序与优质课程相同。2021年底学校立项建设的精品在线开放课程,通过学校优质课验收,达到上述“课程要求”后,优先评为院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

(四)课程思政示范课程(课程思政教育案例)

1.院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课程思政教育案例)与优质课程、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相同,实行教学单位建设、择优推荐、学校组织评审的建设方式。院级合格课程以上均可申报院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课程思政教育案例)。

2.首批院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教育案例)2022年12月进行申报和评选,此后每年评审一次。申报由院部填写“课程思政示范课程认定申报书”,统一向教务处提出。2021年底立项建设的学校“课程思政教育案例”,经过建设,达到合格课程标准后,填写“课程思政示范课程认定申报书”进行申报,同等水平下优先认定为院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教育案例)。

3.学校在院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中择优向自治区推荐区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课程思政教育案例)。

五、课程建设的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1.在院长、分管副院长领导下,教务处协调、推进全院课程建设工作。各院部主任、分管主任要加强本部门课程建设领导,做好课程建设与日常教学的协调统一。各院部教务科要做好本单位课程建设的组织、检查、申报、验收等工作。

2.学校学术委员会应建立课程建设专家组,开展课程建设检查、验收等工作。各二级院部成立相应专家组,负责本部门课程建设的检查和验收。

3.教务处要尽快制定下发《深入推进考试内容和形式改革方案》《实践课程建设指导意见》《全面推进课程思政实施方案》等课程建设文件,进一步指导全院课程建设。

4.各院部要严格落实课程建设任务,到2023年底,必修课程合格率须达到90%以上,2024年所有课程必须都达到合格标准;各高职招生专业必须至少有1门优质课程;每个院部必须至少有2门院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和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各院部要加强课程建设的规划,既要全面开花,又要重点突破,梯度化开展课程建设。特别要抓好行动导向、线上线下结合等教学改革。

(二)资源保障

1.为保障课程建设的信息化目标实现,学校尽快建立课程网站平台,为课程网络资源建设提供模板和平台;建立录课室、信息化教室,为信息化教学改革创造条件。

2.学校支持课程团队在校内师资不足的情况下,外聘社会优秀人才担任主讲教师,支持课程团队、二级院部提出切实有效提高教师专业水平、教学水平的师资培养、培训计划,努力建设合格课程、优质课程。

(三)经费保障

为支持课程建设项目的顺利进行,学校给予一定的经费资助。

1.资助标准:优质课程和课程思政示范课程每门资助2000元,精品在线开放课程每门资助5000元;自治区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及其他课程建设项目按自治区文件要求追加资助经费。

2.支付方式:所有经费均由课程建设人前期垫付,通过验收后一次性发放。课程建设中的图书资料、简易教具、实验小样制作、小型会议组织、市内调研、视频录制等费用包含在资助费用中,学校不再报销。教学平台、课程网站建设等由学校另行投入。编写教材按教材管理细则另行立项。

3.经费的使用管理由教务处负责。

(四)待遇保障

1.应优先安排课程建设人员担任所建课程的教学工作。

2.合格课程、优质课程和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均认定为校级教学项目,在职称评审、人才评价和评先评优等工作中兑现待遇。

六、课程建设的长效机制

课程建设完成后,学校建立长效机制,引导教师继续加强课程建设,不断提高课程质量。

(一)优质课程和精品课程负责人要在规定时间内填写、提交《优质课程(精品课程、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年度自检表》,进行自我评价。

(二)学校对认定的各类课程每年检查一次。其中合格课程检查工作由院部负责,学校组织专家进行抽查;其他课程由教务处委托有关专家组进行检查。检查不合格的取消其称号,被取消“合格课程”称号的要限期达标,被取消其他课程称号的,两年内不得重新申报合格课程以上称号,学校按本办法另行递补评选。

(三)新开设专业应至少提前2年开展课程建设,至少50%专业必修课程建设合格后方可申报开设专业。

(四)开设公共选修课及其他新开设课程必须先行建设,经过评估合格后方可开设。

(五)现有课程改造后需重新进行合格评估,达标后方可开设。原课程是优质课程、精品在线开放课程、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的,需重新申报,通过评审后方可重获课程称号。

 

课程标准.docx

教案.docx

课程建设实施方案及计划.docx

赤峰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合格课程标准.docx

申报书.docx

赤峰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精品在线开放课程

认定申报书(参考模板)

 

 

课程名称


课程负责人


联系电话


主要开课平台


申报课程院部


专业类代码

公共基础课可不填写

填表日期


 

 

 

 

 

 

填 表 说 明

 

1.开课平台是指提供面向高校和社会开放学习服务的公开课程平台。

2.申报课程名称、课程团队主要成员须与平台显示情况一致。

3.课程性质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可多选。

4.申报课程在多个平台开课的,只能选择一个主要平台申报。多个平台的有关数据可按平台分别提供“课程数据信息表”。

5.因课时较长而分段在线开课、并由不同负责人主持的申报课程,可多人联合申报同一门课程。

6.专业类代码指《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或《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中的专业类代码(四位数字)。没有对应学科专业的课程填写“1111”

7.申报书与附件材料一并按每门课程单独装订成册,一式3份。

 

 

 

 

 

 

 

 

 

 

 

一、课程基本情况

课程名称


课程负责人


负责人所在单位


课程对象

□高职生  □中职生   □社会学习者

课程类型

○公共基础课   ○专业课  ○其他

□思想政治理论课   □创新创业教育课

课程讲授语言

○中文○中文+外文字幕(语种)   

○外文(语种)

开放程度

完全开放:自由注册,免费学习

有限开放:仅对学校(机构)组织的学习者开放或付费学习

主要开课平台


课程链接地址


课程开设期次


课程首期上线平台


首期上线时间


本学年开课时间/期次

   


   


其他平台开课情况

平台名称





开设期数





课程开放共享情况

学校数(所)


学习者数(人次)


其中:高校学习者数(人次)









 

 

 

 

 

 

二、课程团队情况

课程团队主要成员(含负责人,限5人之内)

序号

姓名

单位

职称

手机号码

电子邮箱

承担任务

平台用

户名

1








2








3








4








5








 

课程团队其他成员

序号

姓名

单位

职称

承担任务

平台用户名

1






2



工院 教务处
学院地址:赤峰市新城区巴林北街22号 邮编:024000
联系电话:0476-5890303/5890301传真:45678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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