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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入职教师培训方案
时间:2023-09-01 浏览:1666 发布部门:教务处

入职培训是新教师的必修课,在从教生涯中具有基础性作用,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高校新入职教师岗前培训工作的通知》要求,为提高我院新入职教师思想政治素质,提升教育教学能力和水平,促使其更好地履行岗位职责,结合我院新进教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高等教育重要讲话精神,引导新入职教师坚定正确的政治立场,树立良好的师德师风和职业道德,熟悉教师职业特点和教育行业要求,掌握基本的教育教学技能,尽快完成角色转化,胜任高校教书育人岗位,为成长为新时代“四有”好老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奠定坚实基础。

二、培训目标

1.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建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有关法律法规、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保密教育、国家安全教育等理论性课程,强化新入职教师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对高等教育、高校教师职业道德要求的认识和理解。

2.掌握教学仪态、教学方法、教学设计、教学评价、教学反思与研究、课程思政的意识和能力提升、教育信息技术运用等实践性课程。

3.熟悉学校基本教学规范要求,掌握学校教学各环节质量标准及操作要求,规范课堂教学行为。

4.教学科研管理政策解读、教师评价制度解读、老教师指导帮扶等内容,引导新入职教师尽快完成角色转化,胜任岗位要求。

5.按照“平安校园”、“健康校园”、“卫生校园”、“秩序校园”、“求知校园”、“修身校园”六大校园工程要求,将立德树人理念融入到学生管理工作中,树立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的理念。

三、培训对象

2023年8月份新入职教师

四、培训形式

    线上+线下相结合

五、培训时间

2023年8月14日-8月20日

六、培训要求

1.凡规定参加培训学习的新教师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必须按时参训,参训人员原则上一律不准请假,如有特殊情况需向教务处处长请假。缺勤达到2次不得考试,需重新参加培训。

2.参加培训学习的新教师要服从管理和安排,尊重指导教师,虚心好学,学以致用。

六、培训内容

时间

培训内容

主讲人

地点

2022年8月14日

08:40-11:00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

黄素丽

(思政教学部主任)

图书馆视频会议室

2022年8月14日

14:40-17:00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黄素丽

(思政教学部主任)

图书馆视频会议室

2022年8月15日

08:40-11:00

教育有关法律法规、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

于晓然

(教务处副处长)

图书馆视频会议室

2022年8月15日

14:40-17:00

保密教育、国家安全教育

陈伟东

(学保处安全科科长)

图书馆视频会议室

2022年8月16日

08:40-11:00

 

教师发展与师德师风建设

 

赵亚红

(教务处副处长)

图书馆视频会议室

2022年8月16日

14:40-17:00

遵规守范 做优秀教师

—学校教学管理制度解读

曹靖宇

(教务处处长)

图书馆视频会议室

2022年8月17日

08:40-11:00

掌握教态和仪态 树立良好教师形象

丁明熙

(图书馆馆长)

图书馆视频会议室

2022年8月17日

14:40-17:00

掌握基本教学技能 努力提升教学质量

孙芳

(艺术创意学院院长)

图书馆视频会议室

2022年8月18日

08:40-11:00

提升课程思政能力 履行教书育人使命

黄素丽

(思政教学部

主任)

图书馆视频会议室

2022年8月18日

14:40-17:00

教育信息技术运用

杨阳

(党委宣传部理论科科长)

机房

2022年3月19日

08:40-11:00

板书规范与设计技巧

杨剑民

(创新创业学院院长

教学楼

2022年3月19日

14:40-17:00

学生教育工作能力的自我培养

江世君

(学保处处长)

图书馆视频会议室

2022年3月20日

08:40-11:00

积极参加教师职业能力大赛,促进教学水平快速提升

杨阳

(专业基础教学部主任)

图书馆视频会议室

2022年3月20日

14:40-17:00

遵守学术规范 提升教科研能力

冯哲

(科研中心科研科科长)

图书馆视频会议室

注:8月14日-8月30日之间,登录国家智慧教育公共平台或内蒙古智慧教育平台,根据自身专业情况,开展教师自主选学,不得少于10学时。

    

七、其他事项

1.如因学校工作安排需要变更活动时间地点,将另行通知。

2.集体培训结束后,由各院(部)负责安排新入职教师的“传帮带”工作,具体工作要求见《21-22-2学期教学“传帮带”工作安排》。

 

 

党委教师工作部

教师发展中心

2023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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