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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2023-2学期补考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03-03 浏览:1610 发布部门:教务处

各系部:

为做好2022-2023-2补考工作,现将相关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形式

(一)考试时间

1.第一次补考(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未及格的学生):3月11日

2.第二次补考(第一次补考未过的考生,其中中职技师班不参加。五年高职以及三年高职学生可以进行第二次补考):3月12日

3.20级技师毕业补考,顶岗实习学生补考和延缓毕业学生补考:3月11日(采用线上考试)。

(二)考试形式

1.第一次补考

(1)理论型考试课一律闭卷考试。

(2)理论型考查课由任课教师根据课程特点自行确定考核方式,自行安排考核。考查课应把大作业做为重要考核内容。

(3)上机课、实验课、实训课仍采用原考试方式补考,如不具备条件采用原方式考核的,向教务处提出书面申请,采用其他方式考核。

(4)体育课由基础部安排补考时间和补考办法。

(5)3月6日前以二级学院为单位报送上述课程补考安排,要逐课列表说明补考形式、补考时间、负责教师及其他事项。

2.二次补考和延缓毕业学生补考

任课教师负责出题。试卷题量、题型要求同去年期末考试要求相同。出题老师由本部门统计2课时。

3.20级技师班毕业补考、顶岗实习学生补考及延缓毕业学生采用线上考试。3月9日前开课部门通知任课教师上传考试试题,并设置试卷时间为3月11日0:00—3月11日24:00,考试限时100分钟,并反复检查、测试,确保学生能够如期考试。

二、考前准备

(一)确定考试科目

各二级学院需在3月2日上午11点前,确定二次补考和延缓毕业学生补考科目。把以上科目名单发送至教务处和开课部门,并通知开课部门和任课教师及时出题。

(二)确定试卷份数

各二级学院需在3月3号填写《附件1一次补考、二次补考和延缓毕业学生补考的试卷统计》(线上补考试卷无须统计试卷份数),开课部门需在3月3日下午5点前把二次补考试卷和试卷审批单送到教务处。

(三)确定考试名单

1.各二级学院分别整理一次补考、二次补考学生和延缓毕业生学生名单。不具考试资格、旷考、考试作弊的学生不得参加一次补考,但要按班级整理保存名单。

2.对补考学生和不具备补考资格的学生要逐一通知到学生本人。

(四)编制《考试安排》

各二级学院需在3月6日前填写《附件2: 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补考安排表》,发送教务处和开课部门。并在教学系统做好考试安排。

考场安排:

 1号教学楼:

 食药化工学院(1102-1106、1108)

 管理服务学院(1202-1205、1208)

 艺术创意学院(1302-1306、1308)

  3号教学楼:

  信息技术学院(3102-3106、3111)

  人工智能制造学院(3202-3206、3211)

  工业服务学院(3302-3306、3311)

  请各二级学院根据分配教室自行设定考务办位置。

(五)试卷封装

二级学院同时需提供好试卷袋。试卷袋要求:试卷袋分两种。

    第一种:科目试卷袋。每考场一个科目一个试卷袋,试卷袋外请贴好院部名称、适用学生姓名、份数、适用班级、考场。  

     第二种:考场试卷袋。请在试卷袋外贴好本考场的考试学生表。在试卷袋内备好本考场的考试学生签到表。

    待试卷分封完毕后,将第一种试卷袋装入第二种试卷袋中,密封完毕,系部带走备用。试卷封装时间另行通知。

三、考试组织、考场及监考

(一)考前动员

1.各院部要立即召开任课教师、班主任会议,讲清补考与期末考试政策要求一致,布置考前复习。

2.各班级召开考前动员会,进行考试纪律教育和毕业标准教育,要求学生认真复习,遵守考试纪律。要严格要求带身份证或学生证参加考试,无证不得参加考试。

3.各系考前召开监考人员会议,学习《赤峰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成绩考核评定工作管理规定》,学习《赤峰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提出监考要求,明确监考责任。

(二)考场安排

每个考场要单人、单桌、单行(多余桌椅叠放到教室后面),课桌反向摆放,要搞好卫生,考场内不得有杂物。考试前学校统一进行考场验收。

(三)监考巡考

1.监考期间,如有监考教师请假,其所属部门必须派出其他教师替换。监考教师要必须服从所监考部门的管理。

2.教务处牵头组织全院性巡考,教学主任全程参加巡考,学院院主任坐镇指挥本院考试。 

3.监考、巡考必须挂牌上岗,监考教师到所在系部领取监考胸牌,巡考由教务处统一提供。

(四)作弊处理

1.监考巡考要严查考试作弊,发现作弊立即按规定进行处理、处分,办法与上学期期末考试相同。

2.监考巡考失职的按规定处理。

四、有关课时量

命题、监考、巡考、阅卷课时量计算办法按教务处2020年7月15日下发的《关于命题、监考、阅卷工作量统计办法的解释》(赤峰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函件 [2020]25号)执行,请各系仔细阅读文件,做好工作安排,以免工作被动。

五、未尽事宜按上学期期末考试办理。

教务处

2023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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