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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办“工匠班”的通知
时间:2023-02-21 浏览:1600 发布部门:教务处

为认真落实《内蒙古自治区高等职业院校“工匠班”培养计划实施方案(施行)》《关于做好2022级高等职业学校“工匠班”培养计划实施和备案工作的通知》两个文件,现就我院申办2022级“工匠班”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办方式

(一)提交材料

1.申办专业“工匠班”培养计划实施方案;

2.申办专业“工匠班”人才培养方案;

3.申办专业“工匠班”实训、实习条件;

以上材料应依据《内蒙古自治区高等职业院校“工匠班”培养计划实施方案(施行)》撰写,需达到《方案》规定的条件(应逐条梳理《方案》,按《方案》要求撰写)。

(二)申办流程

1.有意申办“工匠班”的二级学院把以上材料于2023年2月20日前发送到2214799943@qq.com。联系人:于晓然,电话13848764761。

2.教务处组织人员进行评审;

3.学校研究确定首批“工匠班”,二级学院按申办方案组织培养;

4.教务处公示后向自治区教育厅备案。

二、申办“工匠班”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专业与自治区、赤峰市重点发展产业相匹配;

(二)与行业品牌企业或龙头企业签订合作协议,企业能够深度参与人才培养,能够接受学生实习和就业;

(三)实训实习条件优良;

(四)“工匠班”为2022级高职生,需单独成班(从普通班选拔),单独培养;

(五)“工匠班”学生就业岗位技术性强,适度超前培养行业紧缺技术技能人才。

教务处

2023年2月16日


工院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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