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到自治区教育厅文件《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寒假期间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为加强我院实验室安全防范意识,落实好监管责任,杜绝发生实验室安全事故,现将2023年春季开学前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检查时间:2023年2月13日(周一)
2.检查部门:学保处、教务处、总务处
3.检查地点:周一早上9-12点,学院西门四栋实验室车间,学院北面9栋实验室车间;周一下午3-6点,科技楼地下室及2楼语音室、5楼机房,新实训楼2-11层。
4.检查内容:
(1)实验室的消防设施
(2)实验室的设备运转情况
(3)实验室的安全日志,日常检查记录
(4)新建(在建)实验室的建设情况
(5)实验室准入制度,安全试卷
请各系部接到通知后,提前自检自查,做好安全检查台账,按照检查时间安排管理员到场待检。
教务处
2023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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