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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级学生第二次补考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1-03-19 浏览:1466 发布部门:教务处

赤 峰 工 业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教 务 处 函 件

 [2021]10号         2021年3月12日

关于做好2019级学生第二次补考工作的

通知

各系部:

  根据学校《关于取消毕业补考工作的通知》(赤工职院〔2020〕141号)要求,自2019级学生起,取消毕业补考同时在学期补考后增加一次补考,为做好第二次补考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形式

  (一)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定于2021年3月20日下午进行。

  (二)考试范围

  1.学生:2019级三年高职、2019级五年高职学生。

  2.学期:2019-2020第一学期、第二学期。

  (三)考试形式

  1.理论型考试课一律闭卷考试。

  2.理论型考查课由任课教师根据课程特点自行确定考核方式,自行安排考核。原则上按期末考试形式补考。

  3.上机课、实验课、实训课仍采用原考试方式补考,如不具备条件采用原方式考核的,向教务处提出书面申请,采用其他方式考核。

  4.体育课由基础部安排补考时间和补考办法。

  5.理论型考查课、上机课、实验实训课、体育课补考由开课单位组织补考,从3月15日起安排,在3月20日前补考完毕,3月16日以系为单位报送上述课程补考安排,要逐课列表说明补考形式、补考时间、补考地点、负责教师及其他事项。

  二、考试名单及考试安排

  (一)确定考试名单

  1.分别整理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第二学期补考不及格学生名单。第二次补考解除有关禁考要求,不具考试资格、旷考、考试作弊已进行纪律处分者均可申请参加考试。

  2.对需要参加第二次补考的学生各系要逐一通知到学生本人。

  3.已经到企业顶岗实习的学生不能参加本次补考的,教学系要做好申请、备案工作,学校另行安排时间考试。

  (二)编制《考试安排》

各系需在3月16日前将补考名单、补考安排(模板见附件1)、考试安排发送教务处。

  三、命题和试卷

  (一)命题

第二次补考试卷由开课部门负责命制试卷,试卷要求与当学期期末考试要求相同。3月17日前出题,并做好试卷审批手续,送至教务处。

  (二)试卷

  1.试卷由教务处统一印刷,各系组织人员封装,3月18日前印刷、封装完毕。

  2.出题、印刷、封装过程严禁学生和及其它无关人员接触试卷,所有涉卷人员要做好试卷保密工作,如发现试题泄露要立即启动追责程序,同时上报学院纪检委。

  四、考试组织、考场及监考

  (一)考前动员

  1.各系要立即召开任课教师、班主任会议,讲清第二次补考政策要求,布置考前复习。任课教师要尽快把全部题库印发给学生,组织学生复习。

  2.各班级召开考前动员会,进行考试纪律教育和毕业标准教育,向学生讲清楚《关于取消毕业补考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督促学生认真复习,遵守考试纪律。要严格要求带身份证或学生证参加考试,无证不得参加考试。

  (二)考场安排

  1.各系计算好所需考场数,由教务处统一安排考场。

  2.每个考场要单人、单桌、单行(多余桌椅叠放到教室后面),课桌反向摆放,要搞好卫生,考场内不得有杂物。考试前学校统一进行考场验收。

  (三)监考巡考

  1.交叉监考:教务处统筹安排7系2部教师进行交叉监考。监考期间,如有监考教师请假,其所属部门必须派出其他教师替换。监考教师要必须服从所监考部门的管理。各系要与监考教师做好试卷交接手续。

  2.教务处牵头组织全院巡考,教学主任全程参加巡考,系主任坐镇指挥本系考试。

  3.监考、巡考必须挂牌上岗,监考教师到所在系部领取监考胸牌,巡考由教务处统一提供。

  五、阅卷及成绩评定、汇总

  (一)继续采取集中、交叉阅卷。3月24日下午集中阅卷。

  (二)阅卷教师必须完整完成阅卷、成绩登记和试卷装订工作才能按标准计算阅卷课时量。

  (三)阅卷结束后,任课教师3月30日前把综合成绩上传到成绩管理系统。

  六、有关课时量

  1、命题、监考、巡考、阅卷课时量计算办法按教务处2020年7月15日下发的《关于命题、监考、阅卷工作量统计办法的解释》(教务处函件 [2020]25号)执行。

  2、各系考务人员的课时由教务处统一做表,各系只做监考人员课时即可。

  七、未尽事宜按补考科目当学期期末考试办理。

 

                                                               教务处

                                                            2021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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