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期末教学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教学系(部):
根据我院教学日程安排,本学期已进入期末阶段,各班级的课程教学到2016年12月27日,2016年12月28日至2016年12月29日进行期末考试。为切实做好本学期期末各项教学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期末考试工作安排
1、考查课、考试课的考试安排
(1)考查课
考查课由各教学系安排任课教师根据课程的进度和特点选择考查课的考核方式,通常利用最后一次授课时间随堂进行。
(2)考试课
考试时间为2016年12月28日——12月29日,29日必须安排考试科目,各教学系做好期末考试安排。要求各教学系在12月26日前将期末考试安排表报送教务处。
2、中职统考科目
参加市教育局统考的科目,具体科目和考试时间由市教育局和学校教务处统一安排。
3、各专业技能考试除统考科目外,请于12月27日之前完成。
二、学生缓考手序办理
因故不能参加期末考试的学生按缓考处理,必须在12月27日前写出书面申请,由班主任、系主任逐级审批后报教务处备案。
三、期末考试试卷的准备工作
1、考试科目(包括统考科目)试卷均出A、B卷(包括标准答案或评分标准),填写试题审批单。各系将考试科目的A、B卷电子版和统考科目试题审批单于12月19日前交教务处。
2、试卷印刷时间安排
12月12日:机械与自动化系
12月13日:经济管理系
12月14日:冶金与工业设计系,新能源技术与电子系
12月15日:轻工化工系,建筑工程系
四、考试阅卷和学生成绩评定工作
1、考试课和考查课成绩均按修改后的成绩考核与管理办法执行,填写新版的成绩单,必须填写学分。
2、统考科目除交总评成绩单外,需另交一份期末考试成绩单(无平时成绩)。
五、成绩单上报时间
各教学系将本学期所有班级各门课程的成绩单(任课教师和系主任签字),以及缓考、补考学生名单(系主任签字)在2017年1月6日前交教务处,不能按时上交的延迟放假。
六、学期授课计划
各教学系将下学期任课通知书下达到任课教师,并要求任课教师制定具体的学期授课计划。下学期开学一周内上交教务处。
七、完成教师业务考核等相关工作。
各教学系自行组织教师进行业务考核,考核工作结束后,将教师工作手册、教师业务卡片等于2016年12月30日前报王铭玮老师处。
教务处
2016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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