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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双师型”及“一体化”教师认定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5-01-22 浏览:1340 发布部门:教务处

关于开展“双师型”及“一体化”教师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系部:

“双师型”和“一体化”教师是教师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沟通社会生产实际与教学改革的桥梁,是培养应用型人才的需要。因此,我院开展“双师型”和“一体化”教师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部门接此通知后,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一、领导机构

  长:张吉国

副组长:吴树会

  员:赵国斌、张  辉、王德海、刘晓宁 、郭相臣、姜玉学、王艳华、杨剑民 、张视闻、刘 

二、认定条件

按照《赤峰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双师型”教师认定管理办法》、和《赤峰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一体化”教师认定管理办法》中规定的认定条件进行认定。

三、认定范围

全院所有专兼职教师均可申报,两种类型教师可同时申报。

四、认定程序

(一)由教师本人提出申请,填写《赤峰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双师型”教师认定申请表》、《赤峰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一体化”教师认定申请表》,同时提交相关证书复印件,包括:

1、教师资格证书、职称证书、本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如工程师、会计师等。

2、行业特许资格证书。

3、国家职业技能鉴定中级或以上考评员资格证书。

4、中级及以上职业资格等级证书。

5、国家和自治区级专业技能大赛获奖证书。

6、企业实际工作经历证明材料。

7、技术研究材料。

1)近五年主持(或主要参与)两项应用技术研究,成果已被企业使用,效果良好。有总结说明材料,有相关企业证明。

2)近五年主持(或主要参与)两项学院实验教学设施建设提升技术水平和设计安装工作,经行业机构鉴定,学院学术工作委员会评估认定,达到同类院校先进水平。有总结说明材料,有行业鉴定书。

3)参与校企合作办学、接受专门技术培训材料(包括企业进修评语、成绩等)。

4)相关专利证书。

(二)系部对提出认定的教师(含教学团队中的行政兼课教师)进行初审,确定其是否有资格认定“双师型”和“一体化”教师,然后将符合“双师型”和“一体化”教师资格者的申报材料于126日前(纸制版和电子版)报教务处王长玲老师。

(三)教务处对系部报送的“双师型”和“一体化”教师申请材料进行复审。

(四)符合“双师型”和“一体化”教师认定资格的,学院组织技能考核,参加本次技能考核的教师为下学期承担一体化或实践教学任务的教师。通过技能考核的教师,担任一体化或实践教学工作。

五、认定时间

(一)“双师型”和“一体化”教师每年认定一次。

(二)取得“双师型”和“一体化”教师资格的教师,以后每隔五年重新认定一次,对不履行责任,不胜任工作者,取消其资格。

六、待遇

“双师型”和“一体化”教师待遇执行《赤峰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双师型”教师认定管理办法》中第三款和《赤峰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绩效课时量认定办法》之规定。

                                         教务处

                                     2015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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