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2016年全国职业院校评估材料顺利上传
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6年全国职业院校评估工作的通知》及内蒙古自治区内教督办【2016】14号文件精神,我院及时认真地开展了迎评工作。
为做好迎评工作,8月16日,院长张吉国同志主持召开了业务分管院长及部门负责人参加的迎评动员会。会上,主管教学工作的吴树会副院长详细解读了国教督办【2016】2号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高等职业院校适应社会需求能力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中有关高职院校评估的主要评估指标和各项要求,张吉国院长从高度重视、认真对待、责任到人,精细准备迎评材料等方面提出了明确的工作要求。
此次评估的目的就是为了全面了解高等职业院校办学情况,引导高职院校充分发挥办学主体作用,加强内涵建设,促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激发学校办学活力,提高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能力,更好地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适应行业发展需要。评估的内容包括办学基础能力、“双师”队伍建设、专业人才培养、学生发展和社会服务能力等五个方面。
迎评材料准备过程中,在吴树会副院长直接指导下,教务处牵头协同有关部门积极开展工作,按上级评估要求,准确填报各类报表,认真完成院长问卷,认真组织系主任和部分学生完成调查问卷,及时起草评估报告。
按国家此次评估材料上报顺序,目前,各类数据统计报表、院长问卷、系主任及学生问卷已通过自治区教育厅审核并上传国家高职院校评估数据平台,评估自评报告将在国家教育部督导办公室规定的10月份上传。国家教育部督导委员会将依据我院上传的材料和数据对我院各项工作进行评估。
此次评估工作,是对我院近三年来各项工作尤其是教育教学工作的一次大检验,通过评估,促进了各项工作的进一步发展。(教务处 王名玮 供稿)
2016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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