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顺利完成中等职业教育年度质量报告(2017)编制工作
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中等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16〕2号)和内蒙古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中等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内教职成函〔2016〕14号)等相关文件精神,我院成立以张吉国院长为主编、吴树会副院长为副主编的质量年度报告编写小组,该项工作由教务处牵头组织,各部门协作配合,最终顺利完成了2017年中等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现将《赤峰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中等职业教育年度质量报告(2017)》发布,内容详见附件。(供稿人 教务处 王大伟)
附件:http://htgl.cfgy.cn/attached/file/20180531/20180531115715911591.docx
2018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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